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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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公益广告征集评选

时间:2015-06-02 浏览:457 设置

各市(区)文明办、文广新局,市广电总台,常熟市、太仓市广电总台,各影视制作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和播出,更好地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苏州市文明办、市文广新局决定在全市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遴选优秀作品充实公益广告优秀作品数据库,供各类媒体刊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筑中国梦

二、活动目标

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征集一批导向鲜明、富有内涵、鼓舞人心的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丰富全市公益广告共享平台。获奖的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在全市进行展播,择优向全省推荐。

三、  活动时间

1.作品上报截止时间:2015710

2.作品评选推荐时间:20157月中、下旬。

3.全市展播表彰时间:20158—10月。

四、  作品要求

1.选题要求。公益广告征集作品要紧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十四字”,内容围绕“三个倡导”(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展开,突出思想道德内涵,弘扬社会主流价值观,运用大众化、形象化、具体化地表达,选题范围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传统文化。围绕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以及国庆节、烈士纪念日,充分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 

2)诚实守信。倡导人们讲诚信、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

3)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4)雷锋精神。围绕学雷锋日、助残日,宣传身边好人,倡导助人为乐、团结友善的价值追求,引导人们积极投身学雷锋志愿服务。  

5)勤劳节俭。围绕劳动节、世界粮食日,宣传中华民族吃苦耐劳、戒奢克俭的传统美德,倡导节粮、节水、节电、节约钱物,鞭挞好逸恶劳、铺张浪费、豪华奢靡之风。 

6)孝老敬亲。围绕母亲节、父亲节、教师节、重阳节等节日,弘扬好家风、好家训,引导人们养成孝顺父母、尊敬师长、敬老助老的良好品质。 

7)文明出行。引导人们摒弃行为陋习,文明交通、文明旅游,遵守道德规范,共建文明苏州。 

8)环境保护。围绕植树节、世界地球日等节日,引导人们尊重自然、关爱自然,支持和参与环保活动,建设美丽苏州。 

2.格式要求。广播类公益广告作品统一为MP3WAV格式,作品按照“文件名.MP3或“文件名.WAV”格式,与公益广告词的Word文稿一并报送。电视类公益广告作品,作品统一为AVIMPG格式,不低于720×576标清像素。动漫、flash作品按照最常用的格式报送。作品都按照“文件名.AVI”或“文件名.MPG”署名。

每件作品一般不超过60秒。

五、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广播类公益广告一、二、三等奖各3名,各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设电视类公益广告作品一、二、三等奖各3名,各奖励20000元、10000元、5000元。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公益广告征集评选工作,强化组织保障,积极动员部署。将此次活动作为展示地方风貌、行业风采的重要项目做深做实。

2.加强协调合作。各地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充分调动内外部资源参与。各播出机构要将公益广告创作播出纳入重点工作中,整合内部资源,加强广告制作部门与经营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做到机制落实、责任落实、经费落实、版面落实,公益广告创作和播出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3.狠抓作品特色。创作作品要充分利用我市历史文化资源和民间文化创作元素,紧扣主题、导向鲜明、创意新颖、表达形象,富有艺术性和传播力。 

4.遵守版权规则。各地各部门要事先将征集要求和有关事项告知投资人、创意人、制作人,明确参与人的肖像权、隐私权、著作权等法定权利义务,杜绝盗版、侵权。凡涉及抄袭、模仿等问题,责任自负,并取消参评资格。作品一经采用,主办方享有对入选作品的使用、修改、拍摄和无偿刊播的权利。 

5.及时汇总上报。各地于710之前上报本辖区(单位)优秀公益广告作品推荐名单。作品报送同时,报送推荐表(一式三份)、版权承诺书(一份)。

作品投送地址:苏州市公园路38号,苏州市文广新局广播影视管理处,电子邮箱:szwg001@163.com

联系电话:65221231

附件: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参评推荐表

2.版权承诺书

 

 

 

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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