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教字〔2018〕190号 各学院(部)、部门: 2018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普通话水平测试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普通话水平测试时间安排表》(附件)。 2.普通话水平测试准考证由各单位于考前一周发放给考生。请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校园一 卡通无效)参加测试,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前培训,测试迟到15分钟 者按弃考处理。 3.请考生自备鞋套进入测试室,除测试必备的证件外,其他所有物品均不得带入测试室,违者按作弊处理。 4.请考生在指定机位进行测试,测试结束后请将耳机放回原处,等待指令离开考场。 未尽事宜可致电65112642咨询,联系人:袁老师。 特此通知。 | |||||
| |||||
| |||||
|
普通话水平测试时间安排表
考试时间 | 考生学院(部)、部门 | 备注 |
教职工、研究生: | 考试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 |
2018年9月15日 | 各学院(部)(含文正学院和应用技术学院)、部门、附属医院教职工及研究生院研究生 | |
各学院(部)本科生: | ||
2018年9月15日 |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传媒学院、电子信息学院、 | |
2018年9月16日 | 东吴商学院(财经学院)、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轨道交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教育学院、金螳螂建筑学院、纳米科学技术学院、沙钢钢铁学院、社会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唐文治书院、体育学院、外国语学院及王健法学院 | |
2018年10月13日 | 文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能源学院、医学部、艺术学院及音乐学院 | |
2018年10月14日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及应用技术学院 | |
2018年10月21日 | 文正学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