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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苏州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奖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4-21 浏览:913 设置

关于做好2014年“苏州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奖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教字[2014]89号
各学院(部):
    为加快推进教育国际化进程,促进我校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2014年学校将继续设立“苏州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奖学金”,根据《苏州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苏大教[2014]18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类别
    1. 全额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学生参加世界顶级大学(《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或《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50名,以最新排名为准)交流项目所需的费用。
    2. 专项奖学金:主要用于专项资助学生参加国(境)外大学(科研机构)一个月及以上交流项目所需费用,额度分为三类:
    (1)一等奖学金:金额5万元/人•次
    (2)二等奖学金:金额3万元/人•次
    (3)三等奖学金:金额1万元/人•次
    3. 优秀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学生参加短期(一个月以内)海外学术交流或游学项目所需相关费用,5000元/人•次。
    二、奖学金人数
等级
人数(约)
特等
15
一等
30
二等
50
三等
160(含江苏高校政府奖学金)
优秀
150(含学生处“海外交流奖学金”)
    三、申请对象
    1.拟参加学校或学院(部)组织的出国(境)交流项目的全日制本科生;
    2. 拟自行联系赴教育部认定的国(境)外正规大学交流,且按照《苏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修订稿)》(苏大教[2013]14号)有关规定保留苏州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
    四、申请项目(详见附件1)
    五、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3. 在校期间,学习努力,成绩优良;
    4. 在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出国(境);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不同类型的奖学金申请者还须满足以下不同的个性条件:
    5. 全额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申请者,平均学分绩点在3.3及以上或排名在班级前20%,且记录等级的课程达C级及以上等级(体育保健班学生体育课程达D等),并获得过院(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同时外语成绩符合国(境)外大学(科研机构)的入学要求;
    6. 优秀奖学金申请者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或排名在班级前30%,且记录等级的课程全部合格,并获得过院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7.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六、申请程序
    1.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向所在学院(部)提交《苏州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学习成绩单原件、外语成绩复印件,各学院(部)对学生进行初审,并于2014年4月28日(周一)中午12:00前汇总(汇总表见附件3)上报至教务部资老师(凌云楼504,电话67166229),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zihong@suda.edu.cn。
    2.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奖学金评审小组将组织专家对所有报名申请的学生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上报学校审定,通过后进行公示并公布获奖名单。
    七、其它
    1. 已经获得过2013年优秀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奖学金的学生(名单见附件4)不能申请2014年的全额和专项奖学金,但可以申请2014年优秀奖学金。
    2. 毕业班学生不参加此次奖学金的评定。
    3. 文正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可以申请,名额不占学校指标,费用由文正学院、应用技术学院自行承担且解释权归学院。
    4. 海外交流短期游学项目奖学金(简称“海外交流奖学金”)的评定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具体参评对象、名额分配及评定程序学生工作部(处)将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部)在学生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部资老师(凌云楼504),电话:67166229,email:zihong@suda.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拟资助项目名单.xls 41 (KB)
   附件:2.苏州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奖学金申请表.doc 90 (KB)
   附件:3.2014汇总表.xls 28 (KB)
   附件:4.2013获奖名单.xls 51 (KB)
教务部
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处)
2014-04-20 16:29

   
 起草人: 教务部 资虹   发布人: 教务部 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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