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17年“法学专业教改试点班学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
教字[2017]39号 各学院(部): 为贯彻高等教育改革精神,我校自1994年9月起对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开始进行改革与探索,并开展了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实践。根据《苏州大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试点实施方案》(苏大教[2002]34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决定开展2017年“法学专业教改试点班学生选拔”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一)学校开设法学专业教学改革试点班。试点班学生从经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入学考试并被我校以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的非法学专业在读二年级学生中选拔。 (二)试点班学制五年,学习年限为四至九年。试点班学生前两年在我校其他学院(部)学习有关专业知识,经过公开选拔,三年级开始在王健法学院学习。 (三)2017年法学专业教学改革试点班学生规模为60人。 二、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我校经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入学考试并被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的除法学专业外的2015级学生。 (二)参加选拔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完成各有关专业规定的学分,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8(四分制);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在班级前20%。 3.外语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计算机基础课程成绩达到75分以上。 4.未受过纪律处分。 5.体育成绩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属于《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稿)》(苏大教[2016]85号,附件1)第八条所规定情形之一者,不能参与选拔 三、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学院(部)进行宣传、动员。 2. 3月31日17:00前,学生对照选拔条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自愿向所在学院(部)申请。 3.4月6日前,学生所在学院(部)初审学生的转出资格,并将经初审合格后的学生申请表及汇总名单(格式见附件2)纸质文档报教务部教学运行外学籍管理科(凌云楼417室刘建伟老师),且将附件2的电子文档发送至:liujianwei@suda.edu.cn. 4.4月12日下午,教务部组织选拔笔试(考试科目为外语、法律基础、综合文化素质等),并根据考试成绩择优以1∶1.2的比例列出初步入选进入面试的学生名单。 5.4月17日,教务部将面试学生名单反馈至有关学院(部)。 6. 4月19日,学校委托转入学院组织面试考核。 7.本学期第十至十一周,经考核拟转入法学教改班的学生,将与学校其他拟转专业学生名单一并公示、发文。 8.请转入法学教改班学生的原学院(部)、王健法学院及时完成学生学籍档案移交,以及下学期的选课等工作。 9.转专业学生本学期课程学习管理及新专业报到、学习等后续事宜,严格按照《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稿)》(苏大教[2016]85号)第十三条至第十五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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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传附件附件1:2017年拟转入法学专业教改试点班学习学生申请表.doc(33.0K) 附件2:2017年申请转入法学教改班学生名单汇总表.xls(15.0K) |
| 教务部2017-03-23 16:39:30 |
| 起草人:教务部 蒲曼莉 发布人: 教务部 杨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