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17年12月全日制本科生毕业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
教字[2017]235号 各学院(部): 根据《苏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与学位申请规定(2017年修订)》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现就我校2017年12月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的毕业、学位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预计在2017-2018第一学期结束时,可毕(结)业的本科生。因涉及转段学籍注册事宜,本次申请不含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段学生。 二、申请方法 1.申请人根据我校本科生毕业、学位相关管理规定(附件1、2、3),对照本人德、智、体各方面情况,自愿决定是否申请毕(结)业或学位,并由本人填写《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和学位申请表》(附件4),于2017年12月14日前交至所在学院(部)教务办。申请双学位的学生,还须同时向开办双学位专业的学院(部)递交附件4。 2.申请毕(结)业但不申请学位者,毕(结)业后不能再申请返校修读不合格课程以获毕业或学位。 三、毕业和学位申请的审批和报送 各学院(部)须认真审核、审批学生的《毕业和学位申请表》,并于2017年12月20日前,将《学院(部)2017年12月本科生毕业和学位申请汇总表》的纸质盖章件和电子稿(格式见附件5)报至教务部教学运行处学籍管理科(凌云楼404室),联系人:施美华;E-mail:mh4@suda.edu.cn; 电话:67163652。 根据期末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以及学校校历等安排,本次申请的学生,其毕(结)业资格和学位资格的审核、证书制作及发放等工作,将于2018年3月完成。 相关下载链接:http://file.suda.edu.cn/defaultroot/gov/info_view_my.jsp?editId=24884697 |
| 上传附件附件1: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与学位申请规定(2017年修订).doc(25.5K) 附件2:苏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doc(27.5K) 附件3:苏州大学双学位专业管理规定(修订稿).doc(44.0K) 附件4: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和学位申请表.doc(35.0K) 附件5:苏州大学2017年12月预毕业本科生学历学位申请汇总表.xls(26.5K) |
| 教务部2017-11-28 15:16:43 |
| 起草人:教务部 蒲曼莉 发布人: 教务部 杨柳 |